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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来源:工业和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1-07-11 15:07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陕西省总工会、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11〕73号)精神,杨凌示范区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本次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决策和政策法规的落实,促进了“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领导重视,各方参与,活动安排周密细致

    按照中省统一安排部署,示范区安委会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杨管安委发〔2011〕6号),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内容和形式。要求示范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二、形式多样,主题突出,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一)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和知识,营造氛围。据统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共开办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栏30多个,在城区主要路段、企业厂区、施工现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张贴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和标语50多条,在区内街道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知识5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各种宣传警示牌100余块,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网、杨凌时讯、杨凌电视台等媒体分别开设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发布各类信息40余条,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二)认真开展现场宣传咨询工作

    为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取得实效,示范区安委办就咨询日各项工作专门做了安排部署。咨询日当天,组织示范区安监、公安、建设、工商、质监、药监、交警、消防、交通、气象、电力、农业等部门和各自监管的重点企业,在康乐路繁华地段设立咨询台13个,摆放各类宣传展板50个,印制各类安全生产科普图片、折页、画册、传单、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24种,现场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接待咨询群众1500多人次,深入解读宣《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灾减灾知识、典型案例以及“三深化”、“三推进”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三)扎实举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为了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示范区安监局依托杨凌目前唯一一家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举办了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和电工、焊工、高空、制冷等特种作业培训班,共培训各类人员400余人,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能;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认真总结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在施工现场面向一线建筑工人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会;示范区交巡警支队在车管所大厅、汽车站、火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立流动宣传广播站,循环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和交通安全知识。示范区交通局在城区繁华街区、汽车站、休闲广场等人流密集地点,摆放安全宣传教育展板,设置活动广播站、宣传车,广泛宣传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各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率高,教育意义深刻,取得了预期效果。

    (四)精心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和警示教育周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联合示范区消防支队、陕西化建压力容器制造公司,共同举行了有毒气体中毒和高空坠落应急演练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实地进行观摩,增强了企地联动、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依托重点企业应急救援力量,成立了杨凌示范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大队,进一步增强了应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能力;三是精心组织警示教育周活动。我们将六月份第三周确定为警示教育周,活动期间,示范区安委办组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城区繁华街区、建筑工地、车站、休闲广场摆放警示教育展板50多个,设置流动广播站2处,设立警示教育宣传车3辆,向生产经营单位发放安全生产事故案及安全知识图画15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警示教育作用。

    三、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全面推动各项工作

    示范区安监、建设、交通、交警等部门,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扎实开展安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示范区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工矿商贸、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7处,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理措施,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治。。

    二是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了一次“打非”专项治理活动,共下发整改通知7分,限期整改非法违法行为58项,使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了建筑施工环境。

    三是示范区交巡警支队针对高温天气交通事故多发高发等特点,加强了对运营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拉土车、小轿车“三超”、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停车、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共处罚交通违法行为2100起,纠正违法行为1300起,暂扣机动车180辆,行政拘留1人,使路面通行秩序明显好转。

    四是示范区交通局认真开展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各项活动,使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得到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得到有力推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单位对“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重视不够,活动形式单一,工作不够主动;二是一些单位的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扎实,甚至被动应付、蜻蜓点水。

    下一阶段,我们在认真总结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力度,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落实,确保示范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