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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一)

来源:工业和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1-06-08 10:31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一)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1、安全与危险

  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

  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忘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人们的承受程度。

  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2、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3、事故与事故隐患

  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 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2)、故障--安全功能。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3)、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由于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原因,到目前还很难做到本质安全,只能作全社会为之奋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