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凌示范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 ||
| 2011-05-11 1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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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继续深化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示范区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就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9号)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坚持严查事故隐患、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查事故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稳中有降,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上下达的限额以内,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把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作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认真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以及以专业技术力量为主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确保全岗位、全时段、全员额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强化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杨陵区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各级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重点抓好区、乡两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协调联动,抓好督促落实。 3、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示范区安委办要及时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继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推行“一票否决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隐患、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从重处理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外,所有事故查处结果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1、明确打击重点。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打非治违“回头看”制度,认真总结经验,明确执法重点,研究治理措施,继续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工矿商贸、消防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杨陵区政府要加强部门、乡镇之间的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乡镇和企业,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增强打击实效。 2、加大惩治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跟踪监管。杨陵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区、乡两级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责任,加大跟踪督查的范围和力度,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对因打击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4、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工会等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对媒体、社会团体和职工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加强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示范区规划建设部门要开展以预防建筑工地坍塌、高处坠落、建筑工程消防隐患和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为重点的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积极推行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引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规范管理,实施文明安全施工,坚决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杨陵区政府要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协管员队伍,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载客以及超载超速、无证驾驶、带病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交通、市政等部门,要继续开展出租车、渣土车、摩托车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要积极推进出租车、公交车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出租车、公交车公司化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积极推进“安保工程”建设,努力把道路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3、加强危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示范区安监部门要不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改造和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从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入手,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巩固危险化学品领域“零死亡”控制成果。 4、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示范区公安消防支队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防火墙”工程各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防御火灾能力,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严格隐患排查治理 1、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程。示范区安监部门要针对隐患排查整改不深入等问题,在全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健全隐患督促整改制度和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和行业安全准入制度,促使全区上下形成自觉查找隐患、主动整改隐患的良好局面,实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的工作目标。 2、突出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消防、电力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安全方面,要认真排查治理建筑工地坍塌、高处坠落、建筑工程火灾、脚手架、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严防重大事故发生。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入开展“迎世园、保安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继续加大对危桥险路和营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集中警力,加强对西宝中线及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从严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3、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示范区安监部门要尽快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和工作制度建设。会同社会事业、人事劳动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监测监控制度、警示告知制度、申报备案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防范治理职业危害。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继续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红绿灯等基本安全设施;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数字杨凌建设,研究建立城区道路交通抓拍、监控、测速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交通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动态监管,督促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GPS行驶记录仪,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安监部门要在城区加油站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切实提高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有关单位要加快建立各行业应急救援大队,修订完善各级安全生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示范区安监部门要开展应急救援资源调查工作,摸清全区应急救援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底数,建立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做好高危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指导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努力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和能力。 2、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和信息报送工作。示范区安监部门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大危险源数据更新完善工作,加快重大危险源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信息报送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畅通、及时、准确,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一旦发生险情和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抢险救援。要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在规定期限内,事故结案率达100%。 (七)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实施安全文化建设工程。示范区安监部门要针对干部群众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缺乏等问题,启动实施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努力营造人人重视安全、各行各业齐抓安全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在主流媒体开设安全文化建设专栏,印发安全宣传画册,举办“安康杯”以及安全知识竞赛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促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进家庭。 2、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凡未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和未落实培训责任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整顿。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和班组长安全培训规定。示范区安监部门要加强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机构建设,督导培训机构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八)不断构建安全生产预防体系 1、进一步落实各项经济政策。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制度,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积极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加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保险实施进度,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公共道路客运发展的有关政策,不断推进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2、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要不断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安监队伍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杨陵区政府要在各乡村、社区设立安全协管员,建立基层安全监管员队伍。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示范区安监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增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 四、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年”活动按以下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0日-5月25日) 积极宣传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5月26日-11月15日) 按照示范区管委会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定期跟踪督查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的出现重大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11月16日—11月30日) 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旅游、消防、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2月1日12月20日)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摆问题,研究对策,整改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对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改进。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四)加强督查,认真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要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示范区安委办将不定期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其列为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杨陵区政府,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经贸发展局、安监局、旅游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分别于5月25日前和12月25日前将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示范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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