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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集中打非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来源:工业和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0-11-23 11:33
杨凌示范区集中打非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2010-11-2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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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集中打非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集中开展和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切实抓好全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积极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示范区安委会认真部署全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切实加大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力度,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打非专项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总体工作情况

通过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摸清了示范区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基本情况,整改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对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打击和处罚,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大力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32家,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40家,主要集中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领域,依法取缔了非法经营单位17家,查封无证加油站1家,对8家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了经济处罚;全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582起,查扣违法车辆590辆,行政拘留6人;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05处,已整改103处,整改率98.1%。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

示范区安委会高度重视本次打非专项行动,在接到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后,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安委会主任王亚杰同志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陕西省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部署精神后,对示范区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和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强化社会动员,将国务院《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企业,严格按照“六个结合”、“四个一律”要求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努力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达到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总体目标。

按照会议要求,示范区安委会立即印发了《杨凌示范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杨安委发〔2010〕7号)和《关于迅速开展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活动的通知》(杨安委发〔2010〕8号),对各项工作做出了细致安排部署,同时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了督查考核组,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学习贯彻《通知》活动和打非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10月28日,省安委会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按照通知精神,示范区安委办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杨陵区政府和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于11月中旬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执法检查行动,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

(二)各部门迅速行动,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按照示范区安委会对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活动和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示范区各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打击对象、工作步骤、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迅速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打非专项行动期间,示范区安监、公安、建设、工商、交警、交通等部门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组织力量对共性的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集中打击,同时对基层单位和企业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严厉打击了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夯实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路交通运输方面

针对杨凌出租车、摩托车、渣土车普遍存在超速、超载以及证照不全、违规驾驶等问题,示范区安委办联合交通、交警、市政管理等部门在9月份开展了两次“三车”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摩托车挂牌率低、无驾驶证,机动车普遍存在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问题,示范区交巡警支队于8月中旬至9月底,组织开展了交通大整顿“亮剑”统一行动、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和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集中行动,对各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切实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在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5660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582起,批评教育司乘人员1705人,查扣违法车辆590辆,拘留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人员6名,新增办理挂牌摩托车3200余辆,使摩托车挂牌率由51%上升到88%,居全省第二名。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成效明显,事故数量与前几年相比明显减少。

2、建筑施工方面

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按照打非专项行动要求,通过在建筑施工领域印发学习资料、召开流动现场会、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入推进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宣传学习活动,同时在督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围绕打非工作重点,对新区24家施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办理相对滞后,部分项目存在违法分包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对陕西省华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天伦居、陕西省荣冠建筑安装公司神农小区等4个在建工程项目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非法分包工程的西安腾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下达的停工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3、危险化学品方面

示范区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不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针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特点,认真开展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生产经营、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先后对全区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8家加油站、1家加气站、56家油漆农药经营门店进行了检查,检查覆盖率100%,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22家,依法取缔了6户油漆、农药经营门店和寨西柴油经销点、姜原柴油经销点,查封了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违法经营的中石油杨泉路加油站,对杨凌工业气体供应站等4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许可证到期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经济处罚。示范区公安部门对剧毒化学品进行了专项整治,对6家剧毒化学品,2家放射性物品,5家强腐蚀剂、易制毒剂存储使用单位进行了过筛式检查,共点验剧毒物品16件13396克,核查反射源71件,现场整改安全隐患13处。及时捣毁了蛰伏于居民家属楼非法从事易制毒剂存储销售窝点1个,收缴三氯甲烷、丙酮等二、三类易制毒化学试剂59瓶,同时委托西安市安监局,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室30名剧毒物品使用操作人员进行了资格培训,保证其持证上岗,杜绝了非法操作行为和安全事故发生。

4、烟花爆竹方面

杨陵区安监局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结合中、省今年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部署,联合公安、工商、供销等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对全区34户烟花爆竹销售点的销售渠道、消防设施、销售许可证、存储设施、安全标志等进行了检查,依法取缔了无证经营户4家,吊销了2户超许可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经营许可证,发现安全隐患2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5、民用爆炸物品方面

示范区公安局结合中秋节、国庆节和农高会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力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同时加强网上制暴缉枪工作力度,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家,点验各类用枪133支,弹药13898发,整改涉枪隐患2处,涉爆安全隐患1处,查处非法购买、持有管制器具“弩”案件1起,未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使用民爆物品行为,确保了民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示范区经贸、质监、投资服务、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也及时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迅速将国务院《通知》转发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动打非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杨陵区政府周密部署,全力组织实施

为确保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杨陵区政府严格落实示范区安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行动期间,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从注重实际整治效果入手,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和62个重点建设项目工地,摸排本辖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了打击与整改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力求将打非专项行动抓好做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政府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92家,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19家,处罚企业4家,排查安全隐患70处,整改68处,有效推动了安全乡镇、安全社区、安全企业创建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四)加强督查,重点推动,力求取得实效

示范区安委办把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打非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切实发挥协调、服务职能,积极推动重点行业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认真开展督查调研。8月底,示范区安委办抽调建设、经贸发展、质监、市政管理、交警、交通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深入了解各有关部门在打非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意见和建议。同时,安委办坚持不定期抽查方式,督促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加大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强化打击治理措施,有力推动了打非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是切实加强督查督办。9月初,示范区安委办拟定了《关于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治理几处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见》,对在督查调研中发现的道路交通基本安全设施缺失严重,出租车、摩托车、渣土车违章现象普遍等重大问题提出治理意见,提请管委会常务会研究审定,同时对西宝中线揉谷段、揉谷乡新集村高干渠桥、光明村高干渠桥等三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请管委会挂牌督办。按照管委会常务会议精神和挂牌督办要求,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建设、交警等部门对城区道路限速标志、标线、警示牌、红绿灯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增设和维护。截止10月底,共安装红绿灯3组,增设限速标志、警示牌267块,新增标线70多公里,对三处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治理,加装了2400多个安全桩,设置了安全防护网、安全警示标志,有效防范了各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同时,示范区交警、交通、市政部门加大了对机动车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无牌无证车辆,加大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了司乘人员的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较少。

三、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全面实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也暴露出示范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法违法行为比较集中,取缔难度大

我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主要集中在个体油漆、农药经销户领域,其经营规模小、分布广、流动性强、隐蔽性大、投资成本低、专卖店较少、混合经营户多、安全设施较差,监管难度大。特别是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者多为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外来人员,生活普遍比较困难,在实施强行取缔和行政处罚上存在一定难度。如果简单地予以关闭、取缔,会断绝其经济来源,容易引发民生问题和对立情绪。

(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缺乏,工作效果不平衡

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工商、交通、公安、建设、质监、交警、消防等行业部门,由于各行业部门工作重点不同,力度有强有弱,安委办虽然组织各部门力量在一定时期内开展了集中联合执法,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要形成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仍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对排查取缔的非法违法单位逐一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要逐一登记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非法违法单位,形成工作台帐,并按照所属类型,明确并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对于一时难以立即完成整改的,要确定监管人员,落实整改期限,确保督促落实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研究制定农药、油漆销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意见,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二是总结“打非”经验,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对“打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对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和广泛推广,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国务院《通知》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我区打非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确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随时得到有效打击。

三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在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告知和安全生产承诺活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实行自动化改造工作,逐步要求加油站加装阻隔防爆材料,同时督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期投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积极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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