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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安监局201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来源:工业和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0-04-28 09:04
杨凌示范区安监局201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2010-04-28 09:06 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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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增强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的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总体任务和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检查面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加大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协调督导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按照现有人力、物力保障水平,成立两个执法监管工作小组,监管一组由局长白敏同志任组长、蒋拓同志为组员,监管二组由副局长赵广同志任组长,李端同志为组员。白敏同志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管小组具体实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监管一组:负责全区建筑(道路)施工、市政、消防、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监督,并负责协调以上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监管二组: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监督,并负责协调以上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执法重点和方式

  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道路)施工、烟花爆竹、消防、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常规检查。示范区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执法检查,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

  (二)专项检查。根据不同时段的工作需要,按照示范区安委会安排部署,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特定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或特定类型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三)集中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两会”、农高会期间,协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

  四、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1-2月

  检查内容:与工商、消防、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烟花爆竹批发、储存、零售网点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培训、烟花爆竹仓库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等行为(由监管二组负责落实)。

  (二)建筑(道路)施工行业、市政领域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4-5月一次、9-10月一次。

  检查内容:协调规划建设、交通、市政等部门,重点检查建筑(道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规程违章作业、违规操作等行为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严防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坍塌、模板支撑垮落、人员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联合市政管理部门对拉土拉沙车进行专项治理,适时组织一次燃气泄露应急演练活动(由监管一组负责落实)。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4-5月一次,10-11月一次。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特种作业安全规程执行等情况(由监管二组负责落实)。

  (四)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3-4月一次,7-8月一次,10-12月一次。检查内容:协调示范区消防支队开展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设施执法检查,重点监管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疏散演练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由监管一组负责落实)。

  (五)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2-3月一次,10-11月一次。检查内容:督促协调交警、交通、城建等部门开展事故易发路段的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摩托车、拉土车,严厉查处非法运营,“三超”,醉酒、无照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由监管二组负责落实)。

  (六)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两会”、农高会前一周检查内容:联合示范区公安局(包括消防和交巡警)、旅游局、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社会事业局、杨凌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执法检查(由监管一组负责落实)。

  五、要求和考核

  (一)认真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各监管小组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把握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精神实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深入研究具体执法措施,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执法全面顺利实施。

  (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三)加强协调,促进联合执法。各监管组长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包括消防和交巡警)、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社会事业、旅游、质检、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法,建立并完善部门联 动机制,充分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

  (四)严格督查,建立考核制度。各监管小组要按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执法检查和监督。年底安监局将对各监管小组执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在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将给予表彰奖励,对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现象将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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