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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国资局)党委 关于落实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09:59

2020年6月8日至8月15日,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国资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察党组织配合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规定》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针对反馈问题,局党委虚心接受全部认领逐项整改,并且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巡察反馈会议后,局党委召开会议传达了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同志的思想认识,为抓好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局党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由局综合科承担,主要承担整改方案起草、整改进展的具体督促、整改进度的公开、报告等日常性工作、规定性任务,局工业国资科、商贸科、电商科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按要求分别落实相应整改任务,并及时将整改进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

对巡察组指出的三大方面34项具体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各领导、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的责任,形成了《中共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国资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报告》,并经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印发。

(三)聚焦问题,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整改工作,由局党委负总责,党委书记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亲自主导整改工作,亲自跟踪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到各科室、个人,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整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杜绝形式主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通过巡察整改,局党委共修订完善制度4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业和商贸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理解不深刻。

(1)工业商务局党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经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不全面、不透彻,与示范区当前工业经济、商贸发展实际结合不紧密、不具体,推动工作开展不扎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修订了局党委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内容,特别是增加了对经济领域相关知识的学习。同时,为了提高对习近平总书记经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的及时性,要求各科于每月5日前向综合科提供需纳入集体学习的资料,由综合科统筹进行安排。

(2)2016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来陕视察关于“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指示,制定了示范区百亿元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但落实成效不显著,特别是在农业装备制造产业方面,天祥机电、中工装备、博通农业等相关企业已经退出市场,历时4年来示范区农业装备制造行业规上企业存量不增反减,未能形成集群效应。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示范区工作安排,针对发展不充分等突出问题,以调结构转方式换动能为手段,探索工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研究制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谋篇。谋划一批打基础、立长远的重点项目。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强链、补链工作,围绕生物技术、农产品加工、涉农装备制造及新材料三大工业主导产业,实施企业上下游配套招引计划,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依托驻区高校科教资源优势,推动企业与高校共建创新联盟,开展“科技副总”、区校对接等活动,促进企业高效对接区内高校科研成果、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企业。

2. 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和工业商贸稳增长促投资不到位方面

(3)工业商务局党委对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推动落实不够有力,工业企业达产达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国家“六稳”“六保”工作安排,自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起,先后召开“讲问题·促投资”和“讲问题·促发展”两场现场会;开展“三下三抓两促进”活动,由处级干部包抓重点企业活动,积极协调解决燃气、热力供应不稳定等各类问题,努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和基本面。

(4)2020年4月,在示范区规模以上和限额以上企业“讲问题、促增长”现场会上,为企业复工复产承诺四项政策(工业产值贡献奖励、企业发展贡献奖励、天然气补助、热力补助)奖励补助资金合计1681万元。未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为企业兑现落实奖补资金。

整改落实情况:经与示范区财政部门积极协商对接,已于2020年11月落实兑现了四项政策奖补资金。

(5)在“六稳”“六保”工作中,对示范区外贸发展顶层设计不够,在有效发挥“稳外贸”工作的行业部门牵头职能作用方面还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杨凌示范区重点外贸企业帮扶工作方案》,深入企业进行帮扶,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外贸易促进政策和措施,解决企业在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重点企业“一对一”政策服务,帮助企业挖掘出口潜力。完善出口退税流转金制度,将出口退税流转金资金池提高到1000万元。与西安国际港务区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共同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贸易通道。举办外贸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座谈会,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定期互通政策信息,促进企业融资对接,共为110家企业发放贷款27.44亿元。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0个项目获得3153.6万元资金支持。

(6)作为“三下三抓两促进”活动牵头部门,对各单位指导督促不够扎实,共收集企业反映问题111项,解决71项,问题办理完结率仅为63.9%。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企业在复工复产工作中提出但未及时解决的各类问题研判分析,属于企业自身竞争力不强,无法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问题,按照市场客观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出清等方式解决。属于政务服务不到位,公共配套不到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报请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了问题交办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有关情况,分管领导对应由责任部门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督促交办。下半年以来,除燃气供应不稳定(全国季节性因素,非人为因素)外,其他各类共性问题都初步得到了解决,有力保障了生产经营的稳定和持续。

3.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站位不高,时效性不强。

(7)工业商务局党委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过程中,主动担当不够,系统研究不足,办法措施不多,导致工作整体进展较慢,2018年中期被省委督察组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文件后,我们结合示范区仅有三个县域工业集中区,且集中区产业雷同性、相似性较高的实际,提出了“工业710”行动方案,即在培育工业存量、扩大工业增量和提升经营环境等三个方面,开展促进10家工业企业达产达效、招引10家工业企业、提升企业服务的10项措施、推进10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新增10家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完善10个专业园区承载平台、培育10家涉农工业企业等7个专项行动,弥补示范区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雷同的不足,实现园区建设发展提质增效。

(8)对工业和商贸企业的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的研究和指导不够,区内工商贸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理念相对落后,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近年连续下降,2017、2018、2019年分别为15.1%、14%、2.6%。

整改落实情况:扭住工业增速下滑的牛鼻子,认真查摆分析示范区工业经济建设面临的主要现实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不充分。大多数企业处于价值链低端,属于劳动密集型,缺少核心技术,产业层次不高,经济总量小,龙头企业数量少,产业链共建潜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和抗风险能力差。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高端制造发展不足。二是接续力量不足。高度依赖大企业带动,新生力量、新动能未及时接续,动力明显减弱。三是产业供应链不健全。公共电力网络容量不足、工业热源、天然气供应不稳定等要素保障问题已逐渐显现;大项目、新项目用地难、落地慢等情况明显,企业的上下游保障链条不完全等,制约未来发展。在下一步发展中,以调整结构的方式加以解决。

(9)在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国资局作为国有企业推动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作用发挥还存在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督促各监管企业对所投资各类项目用地、施工手续等方面进行问题梳理及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完成整改。二是要求监管企业全员签订《领导干部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工作承诺书》。三是印发《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四是督促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加强对其子公司杨凌渭河采砂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力度。示范区国资局与示范区专项整治专班等相关部门对监管企业及采砂公司进行督查检查,严防企业利用有利条件扰乱市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扎实有力。

(10)局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不够,缺少对基层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强调了在日常工作中要密切关注涉及示范区工业、商务、国资方面的舆论,稳妥做好舆情处置工作。二是自2021年开始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基层党组织进行落实,并将开展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11)2017年至2019年三年(2017、2018年为原经贸安监局)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中均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和总结。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2020年12月份向党工委报告了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自2021年开始,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明确专人负责该方面工作。

(12)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领域“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对工作中听到的一些错误观点和言论,不能做到旗帜鲜明地进行反对和批评教育。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工作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二是将开展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年内至少开展1次赴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的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13)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自觉、执行不严格等现象。精简文件落实不力,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发文数量分别为267、290、308份,不减反增。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对精简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压缩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凡拟发文件的内容属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未经充分调查研究,没有拟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只有原则性意见的,不仓促行文,避免一项工作多次行文;文件执行中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制发没有新内容的同类文件;会议已印发的领导讲话、决定、通知等,不再行文”。

(14)通过查阅资料和谈话发现,个别公务接待存在用餐陪同人员超额、接待标准超标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每项接待须提出接待方案,明确接待人员,经局领导同意后执行。接待方案同时报备综合科,具体接待工作由相应科室负责。接待费用报销时须附相关票据及接待方案。”

(15)2017年至2018年政府采购中存在部分分散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采购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各科承办的采购工作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定”。同时,在2021年将就采购工作对全局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的规范性。

6.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6)省级企业技术改造奖励专项资金、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和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无具体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在美畅新材料、西部电缆、华盛生物等3家企业未向评审专家组提交技改项目具体资料的情况下,分别拨付120万、230万、30万技改项目资金,对项目评审专家联审结果运用不够充分,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存在盲点和廉政风险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核查美畅新材料、西部电缆、华盛生物等3家企业是否按项目申报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经查,三家企业均按要求提交了项目资料,但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三户企业项目材料编制不完整,不予以评分,或者打分偏低。为核实项目是否有效实施,是否真正形成了实物投资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我局深入项目现场,认真查证了三家企业的项目实施情况,确认项目投资建设的进度和真实性,确保企业实施的项目真实可靠,同时,要求企业及时补充完善了资料。总体看,企业项目投资均取得了进展,形成了实物投资量,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良好。企业项目投资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美畅新材料一、二期项目技改扩能工程进展情况良好,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厂房改建工程均顺利投产,产能建设成效显著。财政资金的支持对企业规模扩张、效益提升产生了较好的正向激励,2019年以来,美畅新材料市场占有率等主要指标均居同类企业前列,对示范区财政收入贡献也位居制造业企业之首,

西部电缆环保型铝合金电缆生产项目的厂房、库房、办公楼等各项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均取得了有效成果。其中,建成了总面积达3万平方米的厂房、库房等设施,购置安装了铝合金电线电缆生产线及设施,按设计产能,年可生产各类电缆达0.8万公里。项目资金的扶持增强了企业投资信心,扩大了企业生产能力,提升了产能规模,为企业建设自有生产基地,抢占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华盛生物制药绞股蓝沙棘软胶囊产业化加工项目完成了厂房、库房等设施工程建设,热力管道改造工程建设。2020年,企业因其他投资建设资金未及时筹措到位,暂时停止了植物提取车间等工程建设。但先期已建成的厂房、库房、热力供应等设施,为企业生产保健食品、稳定就业产生了积极作用。

二是完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由工业国资科集体进行项目单位信用信息核查,项目实施情况现场核查,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核实,邀请专家公开评审,邀请财政部门现场监督等方式,做到项目管理全过程公开,避免个人单独操作,暗箱操作,最大限度杜绝项目管理漏洞,避免廉政风险。

三是抓紧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拟定了《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推荐国家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规范公开征集、信用信息核查、实地检查、投资完成情况核查、评审和集体研究审议等程序,确保全过程公开。

(17)2017年至2019年期间,部分差旅费审核报销没有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存在住宿费、伙食补助及交通补助超标准报销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2017-2019年期间差旅费超标准报销的部分,已经通知有关同志全部退还财政。二是制定印发了《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需租车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出差审批单中注明情况。租车出差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租车报销须与差旅费报销同时办理”。

7.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定程度仍然存在。

(18)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现象,不能沉下心来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落实2019年11月份管委会主要领导安排的对46家减产企业逐一进行实地调研过程中,实际仅对20余家企业开展了调研,未能按要求完成调研工作任务,对企业减产原因调研不深不透,没有拿出能为示范区企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提供第一手资料的实质性的调研成果。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在统计核查、调查和规上企业跃升培育中,积极深入各企业开展调研。2020年以来,在制药企业、饲料生产加工企业中进行了全面调研,掌握了一手资料,形成了示范区“十三五”医药工业发展情况总结评估报告,掌握了医药等重点行业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制定发展政策,提供了一手资料。

(19)为企业排忧纾困做的不够,对困扰麦力祺公司多年的土地权属问题协调解决行动较慢、力度不够、办法不多,至今未彻底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麦力祺公司土地权属争议复杂。我局立足职能职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积极协助指导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为企业项目建设增强活力。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8.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20)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发生较大调整,但至今未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工业商务局(国资局)党委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实施方案》》,并提出了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履职的主动性。二是制定了《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明确了5个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等,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防。

(21)班子成员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和记实手册记录填写不规范、内容不详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将此情况反映给有关同志,并在2020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中认真进行记录,已通过年度考核。在以后的工作中,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将继续加强对班子成员该方面的要求和管理。

(22)单位多次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汇报使用同一稿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负责该项工作的科室提出了口头批评,要求立即整改,以后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出现。二是加强对工作汇报质量的管理和提高,要求所有文字材料均需经分管领导审核或主要领导审定后盖章报送。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反面典型的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能够认真对照廉洁从政的规定要求,时刻提醒全局干部不能放松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提高,不断提高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9. 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23)工业商务局党委组织力有待提升,政治功能发挥不全面,在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和研究解决其存在问题方面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提出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局党委集体学习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学习,不断提升管党治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二是建立了党委定期研究基层党建问题工作机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有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是明确了一名同志作为专职党务工作者,落实好党建专职责任。

(24)自局党委成立以来未对监管的国际合作公司、国防学院、新华水务、广电网络和盐业公司等5家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进行过检查,对开展情况掌握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指导机制,每年对基层党组织至少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增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精准化指导,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水平。2020年配合组织部门对局机关支部、新华水务支部分别开展了一次党建工作督查。二是建立党委现场指导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工作机制。党委将派专人列席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现场指导、监督会议议程及召开情况。2020年度的基层组织生活会正在筹备当中。

(25)2019年国际合作公司原支部书记调离后,至今未指导该支部开展选举,造成支部书记长期空缺,支部班子不健全。国际合作公司与自贸办合署办公以来,未能及时研究解决该公司党支部隶属关系,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造成党员归属感较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经指导国际合作公司完成了选举。二是关于国际合作公司支部隶属的问题,已经与组织部沟通,国际合作公司支部依然隶属于工业商务局(国资局)党委。三是为了增强国际合作公司支部党员的归属感,局党委同国际合作公司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增进感情,并推动杨凌农科品牌运营有限公司与国际合作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10.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6)民主生活会存在程序不规范,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质量不高,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通过举办学习交流、分享学习体会等形式,增强班子成员对标找差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须经局党委书记亲自审核,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

(27)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缺项漏项,双重组织生活执行不到位,2018年2月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未进行对照检查;2017年因“奥凯电缆”案件被组织处分的两位班子成员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提及此事,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虽有提及,但均没有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均按时参加支部学习、讲授党课、按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二是因“奥凯电缆”案件被组织处分的两位班子成员均已调离工业商务局,已经向两位班子成员本人反馈该意见。同时,举一反三,针对此类问题,要求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主动进行对照检查。

11. 党的基层建设有待加强。

(28)“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工业商务局(国资局)党委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实施方案》,建立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机制,计划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建工作培训,使基层支部工作思路清晰,工作制度健全,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满意;建立了党务工作者培训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信息管理等工作的业务水平。

(29)局党委及所监管的基层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局月例会、党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混开混记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局内各类会议的范围、召开频次、发言时长等内容,并已经按照要求分不同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

(30)谈话过程中发现,个别党员对党的建设基本知识,特别是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基础知识了解掌握不够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此项问题,要求各支部加强党员对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进一步深入学习,并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通过举办学习交流、知识测试等形式,增强党员对党的知识的熟知。

(31)对监管的国有企业党支部发展党员指导不到位,示范区城投公司党支部发展党员《入党申请书》中入党介绍人意见、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和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等重要内容空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入党申请书》中存在的问题,已经通知各支部认真查看,并及时进行完善。同时,在今后的党员发展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每个阶段,确保符合党员发展规程要求。二是建立党务工作者培训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党员发展工作的业务水平。

12. 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扎实。

(3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2019年部分省级工业和商贸领域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未在党委会上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陕西省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对标管理规定,严格项目申报、现场检查、审核、推荐等各监督管理环节,确保推荐的项目符合管理要求,项目申报不存在“私人交易”和廉政风险。二是自巡察反馈该问题后,省级资金项目的推荐均通过党委会研究。

(33)对所监管的基层党支部业务指导不到位,2017年广电党支部支委会研究确定积极分子事宜,由支部书记先做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运用不到位。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未经常性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工作,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和依法依规行政情况缺乏日常监督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广电支部的问题,已经通过会议的形式反馈至支部负责人。在后续的党员发展工作中,将加强对广电支部的指导,引导其严格按照程序履行职责。

(34)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未经常性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工作,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和依法依规行政情况缺乏日常监督检查。谈话发现,工业商务局党委督促工作人员履职不充分,个别科级干部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执行不够有力,局党委未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或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工业商务局(国资局)党委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实施方案》,明确“党委书记每半年同党委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特殊情况随时开展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每半年讲一次廉政党课。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基层党组织,及时约谈党组织书记。其他班子成员每半年同分管科室的同志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特殊情况随时开展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二是制定印发了《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