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商函〔2017〕525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陕商办发〔2014〕36号),现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2017年7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7月份我省市场监测工作在商务部月度考核中位列全国第3。全省各类监测系统数据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9.96%,与上个月相比下降0.02个百分点。其中:铜川、咸阳、渭南、安康、商洛、榆林市和杨凌示范区总体及时报送率均为100%。全省智能信息泵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9.70%,较上月提高3.63个百分点。省、市、县三级商务预报网站总体运行良好。
从考核情况看,咸阳、商洛、榆林市和杨凌示范区对市场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对样本企业催报督报工作常抓不懈,考核成绩位居前列。
西安和渭南市要加强对信息泵数据监控和管理,不断提高数据及时报送率;汉中和延安市要加强对旬报工作督促指导,提高旬报数据及时报送率。
陕西省商务厅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