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杨凌示范区经贸局、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杨凌示范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杨凌示范区经贸安监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对通过评审拟支持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对以上项目有异议,可向示范区经贸安监局、财政局、监察局反映。
联系电话:示范区经贸安监局 029-87035056
示范区财政局 029-87036958
示范区监察局 029-87036950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