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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关于2015-2016年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的六项措施

来源:工业和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5-12-03 14:12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加快增长,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如下六项措施:

一、产品互采互用奖励1%。支持区内企业产品开展互采互用,区内单位采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类工业产品,单笔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采购企业的奖励金额由采购金额的0.5%增加到1%,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在杨凌高铁站和“线上线下”杨凌馆展示销售,销售较好的区内生产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二、工业产值贡献增加奖励2‰。对于年产值同比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总产值增长额度2‰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奖励3‰。全程跟踪服务示范区确定的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年内新增投资额3‰的资金奖励。

四、经济贡献大的工业企业奖励40%。以税收总额同比增量中地方留成部分为参考,给予40%的产业扶持资金支持。

五、企业品牌宣传推广补助50%。鼓励企业在西安、杨凌、咸阳、宝鸡的社区便民服务电子屏上宣传、推广杨凌产品,支持企业在西宝高速、杨凌高铁站进行媒体广告宣传,支持企业在农林卫视、陕西电视台进行广告宣传,给予以上宣传费用50%的资金补助。

六、优化外贸结构进口增量奖励6‰。以上一年度进口总额为基数,对外贸企业进口增量部分给予6‰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