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杨管安委办发 [2015]8号、杨管安委办发 [2015]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经贸局及工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1.检查对象: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2.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工商贸企业是否对企业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否组织员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火灾、踩踏、粉尘爆炸等安全隐患。
3.检查安排:本次检查活动从5月20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5月20日-6月10日)
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牵头、专业技术骨干为主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细致的安全检查方案,持续不断地开展自查自改,确保全岗位、全时段、全员额参与大检查,把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做细做实。
第二阶段:部门检查(6月11日-7月5日)
一是成立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深入到各企业进行检查,检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奔企业、直赴一线的形式进行,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并督促企业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
二是在检查的基础上指导企业6月底前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内全部达标,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问题。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7月6日-7月15日)
对整个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总结并推广先进经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
1.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2.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安全宣传启动日为6月1日,安全生产咨询日为6月16日。
3.活动内容
一是启动活动。召开“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动员会,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活动。组织宣讲小组,深入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依法治安理念、新《安全生产法》、《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普及安全知识。
三是开展谈心对话活动。经贸局负责同志与30户重点工商贸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谈心对话;企业负责人同班组、车间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与谈心对话。通过谈心对话,促使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活动。认真修订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在工商贸企业中开展1次演练活动;各工商贸企业建立健全本企业应急预案,并报示范区经贸局(029-87033110),同时,开展1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开展一张挂图上墙活动。各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张贴“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挂图,确保覆盖率100%。各企业对已张贴的规定挂图有关图片电子版于6月25日前报示范区经贸局。
六是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展播活动。各企业要组织员工观看宣传片《聚焦新〈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事故隐患识别系列片(一)》和公益广告《爱伴前行法佑平安“安全生产法”四篇》、《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三篇》等。通过宣传教育,督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企业任何时候都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整改,预防为主。各企业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局专项检查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管委会,对企业的隐患整改要跟踪督导。
3.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