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区内各有关企业:
现将《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2015年1月10日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杨管安委发[2014]12号)文件要求,结合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实际情况,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决定从2015年1月初至2015年底,在全区中开展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区现有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报相关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报相关执法部门挂牌督办,彻底整改;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
凡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肉食、蔬菜、水果、饮料、食用菌等食品加工,家具制造、人造板生产、机械加工、药品生产、饲料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治理重点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监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9.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自查自纠(2015年1月15日前)
示范区经贸发展局结合区内工商贸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杨陵区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也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向企业宣传,并组织全区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明确责任,集中培训(2015年1月15日至1月31日)
各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按照《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实施方案》中的“四级”安全监管网格划分至相应单位。各责任单位要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由公安消防部门派员授课。所有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要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三阶段:网格排查,建立台账(2015年2月1日至2月28日)
按照《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实施方案》中“四级”安全监管网格的划分,由杨陵区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指导各镇办对各自辖区的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台账。主要是摸清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规模、性质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台账于2月25日前由杨陵区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报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第四阶段:全面检查,集中整治(2015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对于在排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当场纠正的责令其当场纠正,需要时间整改的由各镇办第一时间报送至杨陵区商务局,由杨陵区商务局汇总后及时报示范区经贸发展局。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将情况报示范区相关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进行相应处理,督促整改。
第五阶段:总结经验,宣传推广(2015年12月1日至25日)
示范区经贸发展局、杨陵区商务局要对本次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责任落实、任务完成等情况以及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并对消防安全工作突出企业的先进做法在全区企业中进行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杨陵区商务局(中小企业局)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治理,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区内各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要按照此文件要求,明确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明确岗位消防安全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
(二)定期沟通,形成合力
示范区经贸发展局要加强对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加强同杨陵区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示范区重点企业的联系沟通。杨陵区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要同各镇办建立定期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共组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狠抓治理,加强督查
示范区经贸发展局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的督查力度。杨陵区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要加强对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区域督导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请杨陵区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于1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联系人名单书面报示范区经贸发展局(029-87035056),每月23日前将当月专项治理工作小结报送至示范区经贸发展局,2015年3月25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工作进展情况和总体工作总结书面报送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附件:杨凌示范区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附件:
杨凌示范区劳动密集型工商贸企业
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隐患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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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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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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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来源 |
自查□ 检查□ 举报□ |
治理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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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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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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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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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完成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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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概况(隐患的状态及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及整改可行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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