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组建工作方案
陕中企经发〔2011〕50号
遵照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为充分发挥各方面人才和专家优势,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在优化环境、改善管理、加快创新和妥善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关键问题等方面,及时提供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咨询指导和信息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决定在全省组建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
一、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服务范围
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是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方面人才和专家等专职或兼职组成,不具备行政职能。服务范围是:
(一)参与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宏观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咨询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围绕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咨询意见。
(三)为中小企业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行,有效运用各种手段促进管理、体制和技术创新,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加快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发展环境、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经营战略、组织管理、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人力资源、融资理财、国际贸易、质量监督、循环经济、生态保护和妥善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等方面,提供专家咨询、指导和相关信息服务。
(四)承办的其他活动和任务。
二、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组建方式
县以上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托所属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尽快组建本地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并向上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备案。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省级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管理和指导,陕西省中小企业协会具体承办省级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日常工作,陕西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成员等相关单位参与协办。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管理和指导,尽快形成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工作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要建立完善组织协调、咨询服务、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学术交流、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制度和专家信息库,加强信息资源管理,做好服务信息采集、服务情况和效果记录,建立服务档案。对顾问团的服务工作和专家的服务绩效定期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果,进一步增强顾问团的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
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成员人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应设团长1人,副团长若干人,按咨询服务的主要领域和行业设置若干专业的专家顾问组或分团。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成员主要从本地区党政机关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服务机构、知名企业等相关领域和单位中选聘,聘任期二年,由本地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发给聘书。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减。各地中小企业顾问团成员可以相互兼任。顾问团成员必须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社会形象和奉献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长期从事中小企业发展和研究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经济工作,联系企业比较紧密。
(二)在政府涉企部门从事政策研究、发展改革、执法监督、行业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熟悉相关经济法规和产业政策,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热心服务企业。
(三)在本行业、本领域内拥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有技术和研究成果,知名度高,影响力较大。
(四)具有深厚的经营决策、管理企业、技术推广、现场指导和服务创业的实践经验,取得显著实绩。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对于经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履行顾问职责,严重侵犯企业利益并对政府声誉造成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顾问情形的人员,中小企业顾问团将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三、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活动方式
各级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要加强联系,按照“统一筹划、机动灵活、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完善信息交流和服务协调机制,有效利用各方面人才和专家资源,实行上下联动,区域互动,优势互补,优化服务。要根据本地区、主要行业和企业及创业者的要求,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分类服务。可以在专家顾问团的组织安排下,通过集体、专业组和个人开展服务活动。
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咨询服务分为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指由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统一组织的、由专家承担的一般性的咨询服务。有偿服务则是由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为企业和专家牵线搭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研究同意,由专家为企业提供战略、项目、产业、技术、管理、产品、营销等深层次开发、应用的服务。
需要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提供服务的企业或创业人员,可直接、在线或通过当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向中小企业顾问团提出申请。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根据服务实际需求,与申请企业和人员协商确定服务方案、专家人选等具体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企业和创业者提出的咨询问题和服务要求,要限期解答和回复。服务方式主要有:
(一)在线咨询。开发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在线咨询服务系统。在省局网站、中国中小企业陕西网和省级中小企业专业网站上开辟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专家在线咨询服务窗口。与各级中小企业分网链接,资源共享,规范运行。
(二)讲座培训。根据中小企业和创业者需求,组织政策宣传和专项培训、讲座和展示活动。
(三)结对服务。根据企业具体需求,由专家顾问固定联系若干企业,在较长时间内提供专项咨询和服务。
(四)上门服务。在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组织的活动中,现场为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
(五)专家会诊。根据基层部门的建议和企业反映的急迫问题,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进行会诊,提出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
(六)联合服务。省、市、县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可以根据工作要求和企业需要,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实施相关服务。
四、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工作经费
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所在地区政府支持和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渠道。主要用于向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成员发放咨询津贴、课题研究和调研经费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