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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作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25 14:04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人民银行西安行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作的意见

陕中企融发〔2011〕32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局;人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内各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43号)提出的“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依法开展私募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发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方式直接融资”精神,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规模,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债务融资是发达国家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债券同贷款一样,是重要的债务性融资工具。目前我国主要有三大类债券融资工具: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与中期票据、公司债。作为直接融资的主渠道,发行债券对于有效配置金融资源、促进资产负债结构优化、扩大企业融资规模、降低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2010年,我省共发行企业债34亿元,中期票据140亿元,短期融资券116.2亿元,仅占全国总量的0.9%、2.8%、1.7%,且这些发债企业多数为大型国有企业。

      对中小企业而言,在传统的银行贷款之外,直接债务融资需求很高。但由于单个企业体量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小,成本高,金融机构参与意愿不强。集合发行规避了中小企业单体发行债券的种种弊端,由主体信用评级较高的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增级,帮助中小企业获得直接融资,具有代表性的有三种,即:以企业债形式在债券市场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以票据形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通过发行信托方式向社会募资的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截止2010年底,中小企业集合债总共发行4期,发行规模共计26.2亿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成功发行22支,发行规模共计57.77亿元;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总共发行14期,发行规模约13.72亿元,总共惠及中小企业约500余家。我省仅有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在西安成功发行,5户企业实现融资额2.21亿元,不仅与经济发达省份有很大差距,也与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很大差距。

      2010年国家明确提出“完善融资结构,加快债券市场发展,推动中小企业积极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陆续出台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不仅对创新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为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和难得的历史机遇。

      各地要提高对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作的重视,加强对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大力推进本地区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力为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提供服务

      我省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的目标任务是:到2015年,力争累计发行债券的中小企业达20家,中小企业集合债实现“零的突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累计发行规模突破10亿元。重点支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优势行业及一批高新技术、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等中小企业。

      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作为推动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的牵头单位,共同构建推进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作平台,开展面向全省中小企业的宣传、培训和动员工作,积极鼓励专业机构参与新型融资方式的发行工作,增强我省中小企业竞争力。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梳理学习近年来债券市场政策法规和融资产品业务指引,重点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信托,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企业债务融资培训,增强企业认知程度。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组织直接融资政策宣讲会、产品推介会、银企对接会、新型融资工具培训班、印制宣传手册等方式,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普及企业债务融资知识,不断加大债券市场管理政策的宣传和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推介力度。

     (二)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建立后备企业发行库。省中小企业局和人行西安分行在对全省中小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选择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具有地方优势的特色板块,不断完善现有的融资需求数据库,重点选择一部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重点扶持的,连续三年盈利,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债券发行企业后备资源,实行重点推荐、动态管理。备选企业通过以下三个途径产生:一是由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从成长型中小企业、拟上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纳税100强企业中选择和推荐;二是组织担保机构推荐符合发行条件的优质企业;三是企业自荐。同时,各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不断充实本地区后备企业资源库,及时向省中小企业局推荐。

     (三)细分融资需求,协调中介机构制定融资计划。省中小企业局和人行西安分行根据推荐的重点后备企业基本条件、融资需求和融资目的,协调有关部门“一户一策”量体裁衣制定辅导计划。按照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确定主承销商,具体推进工作由主承销商负责,由其牵头组建中介机构团队,协调前期各中介收费,合理安排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募集文件制作等具体工作。

     (四)完善担保机制,为企业债务融资信用增级。对于规模大、实力强、信用高的企业,可申请发行无担保信用债券,节约担保成本。发行有担保的企业债券可采取自有资产、土地使用权、投资股权、应收账款等资产抵(质)押担保及企业互保、专业机构担保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采用反担保、再担保等多种方式实现融资。整合省内担保机构资源,推动各级政府和民营担保机构加大对各自出资的担保机构注资力度,支持其不断发展壮大;引进国内大型担保机构参与我省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担保,联合省内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建立“主担保、分保、反担保”的多层担保机制,有效分散风险,提高信用级别,为企业发展债务融资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为我省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创造条件。省中小企业局和人行西安分行根据需要,不断加强与有关方面协作,及时了解企业发债进度及情况,不定期召开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发债企业融资协调会,积极联系省内外有实力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提供信用增级。省中小企业局应加强与省发改委、省证监局的相互沟通,了解各方政策变化、产品创新的最新动态;人行西安分行应加强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沟通联系,及时反映我省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情况及需求变化,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在政策上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倾斜,降低西部企业发行债券的门槛,在产品创新和设计上推出符合西部特色的新型债务融资工具。

     三、加大政策扶持,调动中小企业发债积极性。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配合,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有利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扶持作用,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

     (一)为拟发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中小企业债务融资需要,积极联系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事务所等相关机构,为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债方案,搭建中小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对话平台,促进合作交流。

     (二)为拟发债中小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拟发债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优先给予支持。通过政府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的形式,对重点企业运营等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特事特办;处理涉及重点企业有关问题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工进度,提高政策协调效率。

     (三)为已发债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一是借鉴外省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单列专项,对已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信托计划的企业所支付的审计、法律、评级、担保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二是对积极参与债券发行的担保机构给予风险准备金补助,支持担保机构增信机构为中小企业集合债务融资服务。三是推动设立集合债券融资担保专项基金,完善集合债务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起专项基金、主承销商、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四位一体”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务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在中小企业集合债务融资出现风险的情况下提供一定比例的补偿。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