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意见
陕知发〔2010〕94号
为全面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发和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促进中小企业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核心竞争力,加快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创新发展,现就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陕西省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组织协调工程实施。该小组由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任组长,省中小企业局和知识产权局主管局长任副组长,两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任成员。
二、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县域知识产权的评价及考核。制定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知识产权指标,并纳入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和各县(市、区)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放在重要位置,在“十二五”期间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
三、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集聚区。选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集聚区,帮助制定园区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引导出台政策措施,指导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推荐申报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创建示范性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集聚区。
四、支持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及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专利申请清零工程”。对专利空白企业的首件专利申请加大资助力度。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凡进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的企业,所有专利申请全部予以资助,并配套一定的培育扶持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PCT专利申请的支持力度。
五、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及产业化。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实施自有专利和引进专利,不断提高专利产品种类和产值。对于通过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引进并实施的专利给予一定资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列入自主创新项目支持。认定一批专利新产品和专利企业,省专利奖对专利实施成效显著的项目优先予以奖励。
六、支持中小企业积极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融资过程的评估费用进行补贴,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予以贴息,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七、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在中小企业集聚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持续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知识产权意识,推动形成创造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帮助中小企业完善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帮助指导中小企业落实好国家系列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
九、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对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形成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吸收一批管理人员进入省知识产权高级人才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和知识产权联盟、协会等,结合知识产权服务直通车和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热线,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法律援助机制。
十一、加强对中小企业集聚区的知识产权服务。在中小企业集聚区建立专利工作交流站,建设行业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预警工作。
十二、做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建立托管服务标准,对托管单位进行资格认证和监督,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托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