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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关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08 10:47
  为深入贯彻落实《示范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杨办发[2010]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示范区“二次创业”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争做表率”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争先创优”活动统揽工作全局,把“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与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相结合,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不断创新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内容和目标
  “争先创优”活动要深入贯彻落实《示范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开展以“五好党支部”和“党员五带头”为内容的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创建活动,努力建设优秀基层党支部、培养优秀基层党员、树立优秀党务工作者典型,具体实现四项目标任务:   
  (一)把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工作作风务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廉洁勤政、严抓敢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和学习好、团结好、作风好、纪律好、政绩好、群众反映好的领导班子。 
   (二)把党员队伍培养成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学习提高、埋头苦干、争创佳绩、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的优秀基层党员队伍。
   (三)树立党性观念强、能力素质强、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强、自律意识强,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分析解决问题、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和途径、真心实意为党员群众服务、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的党务工作者典型。
  (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全面完成。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高标准、严要求,顺利完成单位各项工作指标,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成为一流的先进典型,创造性的工作,出成绩、出经验争得先进。
  (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健全,措施得力。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继续办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批复》精神,重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紧紧围绕示范区改革发展工作大局,深入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的各方面知识,常抓党的理论教育、社会主义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党性党纪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加强局党支部理论学习,明确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开展专题讲座,邀请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专家学者或以播放电教片的形式,围绕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开展辅导讲座和理论宣讲;深入调研学习,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企业,围绕示范区工业经济运行、企业服务需要、商贸流通发展开展积极调查研究活动,撰写调研报告,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促进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树立企业服务新形象。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外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制度约束和外部服务承诺的作用,建立党员服务承诺制监督和考核办法、及时发现和处理党员干部违诺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全体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为服务。以机关干部服务承诺为重点,从纪律、作风、服务、执法、廉政等具体环节进行规范,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要围绕示范区经济发展大局,继续用好示范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省政策支持,扶持重点企业做强做大;实施企业诚信建设、品牌建设和企业家能力建设三大工程,提升企业竞争力;发挥好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作用,加强对外贸企业的调研与服务,积极挖掘新的外贸项目,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促进外贸良性发展;积极落实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相关工作;强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扶持重点企业和困难企业,筛选重点企业并实行“一企一策”,落实具体扶持政策;加强工业调研和运行监测分析,强化协调服务;创新发展具有杨凌特色的中小企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壮大。努力营造示范区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本次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的实效,特成立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
  组  长:李春安
  副组长:卫景芳  李  兵
  成  员:局内各同志
  五、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活动的开展,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把“争先创优”活动摆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上。切实加强对活动的具体组织和领导,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突出特色,探索创新。按照党工委的总体部署,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根据局里的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宣传各行各业的先锋党员干部事迹,宣传注重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在全局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局领导小组定期对活动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调度,对每个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岗位作为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