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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

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铁腕治霾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3号)和示范区散整办《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杨散整推办发〔2018〕3号),经研究近期由示范区散整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区铁腕治霾“散乱污”企业整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组成

督查组由示范区散整办负责同志带队,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有关同志参加,示范区工商局、环保局、国土局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自行安排时间开展相关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

二、督查主要内容

1.听取杨陵区“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汇报;

2.查阅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摸底、综合整治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

3.深入实地,查看企业综合整治现场。

三、时间安排

7月 5日-11月30日

请杨陵区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员,具体衔接督查事宜,并将联系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于7月4日报示范区散整办(督查联系人:米强,18629310679)。

 

杨凌示范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推进办公室(代章)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