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韩城市工信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陕西实施意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陕工信发〔2018〕8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办法》可登录省工信厅网站:http://www.sxgxt.gov.cn/科技动态栏目下载。
二、请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围绕《<中国制造2025>陕西实施意见》确定的六大支柱14个重点领域,组织遴选和申报。中央、省属企业可直接申报。
三、示范企业申报分配指标:西安、宝鸡市申报5家,其他市区申报3家。7月10日前,请各相关单位将正式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见附件1)、推荐企业汇总表及电子版(见附件2)报省工信厅。
四、省工信厅与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机实地考察,综合评定后确定2018年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五、联系人:
省工信厅:孟宪浩 电话:029-63915686
省财政厅:卫雅茹 电话:029-87623356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