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工信局(商务局)、杨陵区安监局、各企业:
现将《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宣传部印发<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宣传方案>的通知》(杨宣发〔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企业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2017年11月24日
杨宣发3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