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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新增产能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10-08 10:54

杨陵区工信局、财政局,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工业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确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拟对2021年工业企业新增产能达产达效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支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贴息资金支持范围

工业企业新增产能达产达效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范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底之间竣工投产的纳入省工信厅跟踪服务清单的新增产能工业项目。项目应突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产品有创新、市场前景好、对全省工业经济发展贡献明显。

企业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贴息企业基本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在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财务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底之间投产的新增产能项目的工业企业;

(二)项目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按规定通过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正式立项备案或核准;

(三)企业为新增产能项目配套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贷款数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数据为准);

(四)新增产能项目投资额需达到3000万元以上;

(五)项目竣工投产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

三、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程序

(一)申报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 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报告(自行编写);

2. 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

3. 2021年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汇总表(附件2)

4.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银行入账单;

5.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 新增产能项目可研报告、立项备案及核准文件;

8. 证明项目竣工投产的有关材料及有关部门认定的相关文件;

9. 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二)项目申报程序

1. 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由我局会同示范区财政局联合初审、汇总并推荐上报。

2. 申报项目及相关要件须由企业录入省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czyxmk.sf.gov.cn,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注册登录后,点击“新增”,选择“省级专项—工业转型升级”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县(区)、市工信主管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四、材料申报时间要求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需准备纸质申报资料一式6份(企业存档1份,报省级部门3份,示范区存档2份)。

附件:1. 2021年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2. 2021年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汇总表

3. 承诺书

杨管工发2021 66号 附件1 附件2.xls

杨管工发2021 66号 附件3 承诺书.doc

联系方式:

工业商务局 029-87035583

财 政 局 029-87036970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