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先进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广泛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生产与经营协同管控,在重点场景开展智能化应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
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并已经复核认定为基础级智能工厂。
(二)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五)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开展智能工厂场景建设,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方面环节。
(六)对照《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和《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并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应参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和《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编写完成《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连同加盖有效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装订成册后,于5月25日前将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2026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申报数量不设上限,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企业可登录国家智能制造公共服务评估评价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该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谨防虚假信息。
联系人:杨旭 029-87036935 ylsfqgygzk@163.com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