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落实《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弘扬质量文化和质量精神,持续推进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质量强业和质量强企建设,推动我省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质量标杆”活动是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质量协会和有关质量机构共同开展的一项长期性质量活动。通过树立质量标杆,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弘扬质量先进,传递质量信任,充分调动工业企业在质量改进方面的积极性,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二、活动目的
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引导工业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意识,让质量融入发展,发展带动质量。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三、活动内容
重点围绕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可靠性管理、质量总体解决方案、软件过程改进、统计过程控制、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小组和信得过班组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活动中取得实效的典型经验,树立“质量标杆”。
(一)“质量标杆”标准
“质量标杆”是工业企业在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提升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最佳实践经验。
(二)“质量标杆”命名
“质量标杆”命名采用“‘企业名称’ ‘典型经验特征’ 经验(实践经验)”的方式(如:XXX集团公司实施质量成本管理的实践经验),不直接使用企业名称作为“质量标杆”的名称。
(三)“质量标杆”案例提炼
典型案例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具有供其他企业学习和借鉴的价值。
(四)“质量标杆”申报
在企业自愿参与的基础上,结合定向邀请的方式,组织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申报省级“质量标杆”,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至杨陵区工信局。
央企、省属企业、国有企业等单位申报材料报送至示范区工业商务局。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于5月27日前报送。
(五)交流学习和推广活动
组织省内工业企业到“质量标杆”所在企业开展现场交流活动,深入学习“质量标杆”优秀经验。通过省内主流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
联系人:杨旭 联系电话:029-87038622
附件: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