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材、钢铁、焦化、化工行业企业: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函〔2017〕226号)和省工信厅《关于上报治污减霾错峰生产计划的函》(陕工信函〔2017〕574号)要求,为推进示范区治污降霾,决定对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钢铁、焦化、化工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并填报建材、钢铁、焦化、化工行业《2017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计划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17年11月24日前报至我局。对不停产的重大民生保障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请另外说明情况。
联系人:米 强 联系电话:029-87036935
邮 箱:936270125@qq.com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