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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商贸物流电商)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6-30 11:42

杨陵区商务局、电商业务主管部门:

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杨发〔20208)精神,按照《杨凌示范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做好2020年示范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商贸物流电商)征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区商贸、物流、电商产业发展壮大,不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现将2020年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商贸服务业项目重点支持拓宽便民服务路径、推动消费升级、培育发展夜间经济、支持外贸业健康发展;物流服务业项目重点支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使用物流快递服务、跨境物流服务业发展;电商服务业项目重点支持发展产业园电商、农村电商、跨境电商。

二、支持方式及项目实施期限

(一)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采取项目法分配,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筛选。

(二)实施期限。专项资金对201911日至2020630日期间完成的项目予以支持。

三、申报总体要求

各类项目申报要求及所需提交资料,请参照2020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商贸物流电商)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限

(一)承办企业向杨陵区商务局、电商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书面材料(A4纸胶装,纸质及完整扫描版,不同项目独立成册),一式5份。申报时间截止2020710日。

(二)杨陵区商务局、电商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示范区工业商务局。上报时间截止2020715日。

(三)示范区工业商务局会同示范区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项目真实性。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专项资金规模,研究确定支持项目。

五、有关要求

(一)杨陵区商务局、电商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企业申报项目,做到真实、完整,不得缺项漏项。

(二)以前年度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的项目,不再给予支持;不得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对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经营等方面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支持。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上报项目资料,逾期未报的视同放弃,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87035056(商贸)  87071013(物流电商)

 

附件:1商贸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docx

            2物流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docx

            3电商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docx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