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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4 16:17

杨陵区安监局、杨陵区工信局(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杨凌示范区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2017年8月3日


杨凌示范区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示范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于2017年8月至10月在全区工商贸和危化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示范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追赶超越和“四个同步”要求,以坚决遏制工商贸和危化行业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促进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和示范区第九次省部共建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示范区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局长刘仲山同志总负责,下设工商贸行业和危化行业2个安全生产检查组。

危化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组组长由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副局长杨峰同志任组长,杨陵区安监局局长陈印科同志,陈中林同志及1名专家组成。

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组组长由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副局长李继广同志任组长,杨陵区工信局(商务局)副局长罗雪春同志,米强、聂超同志及1名专家组成。

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开展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动员,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深入企业督促检查整改,巩固检查成果,总结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情况。检查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陕安委〔2017〕12号)执行情况,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做到各层级、各岗位全覆盖。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标准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要明晰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商贸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46条是否落实,企业是否开展自查自纠,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是否落实票证管理,涉爆粉尘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岗位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是否开展了演练,对已发生的事故是否严肃处理问责等。

危化行业重点检查危化品企业生产、存储、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超温、超压、超液位、有毒有害介质监测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加强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品充装环节安全监管。着重加强烟花爆竹主要存贮企业和经营户是否落实各项安防措施,是否超量超范围存放,是否落实流向管控措施,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点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情况;近年来各级工商贸及安监部门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到位”的要求整改情况等。

(五)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六)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部署,全面自查(8月20日前)

1.开展动员部署。成立示范区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企业自查自纠。工商贸和危化行业企业按照大检查的内容,认真填报自查自纠表。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形成自查自纠清单,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至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电话:87033110  传真:87036940)。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8月20日-9月10日)

1.认真开展对标检查。示范区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按照省安委会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工商贸和危化行业企业开展对标检查。

2.突出隐患整改治理。各企业对今年以来查出的问题隐患和大检查新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严格现场执法处罚。检查组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邀请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检查,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尤其是要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藏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的打击力度。检查组将坚持“四个一律”原则,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立即现场办公,依法依规断然采取撤人、停产、停建、停电、停供的措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时段。

4.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大检查期间,将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督查考评,巩固提高(9月20日至10月)

示范区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大检查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年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黑名单”、“一票否决”、项目支持等挂钩。对企业自查和大检查排查中发现的重特大隐患将进行重点核查复查,对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工作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将上交示范区安委会专项督办,并按照《安全生产法》给与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按照大检查要求,制定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请于8月15日前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至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电话:87033110  传真:87036940)。

(二)落实要求,全面排查。各企业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整改,务必把本企业安全生产漏洞和薄弱环节掌握清、掌握透。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走到、看到、查到、问到“四到”要求,建立检查台账、隐患问题台账、整改落实台账,确保大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格执法,强化整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问题要与企业负责人“见面”,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将建立举报制度(举报电话:87036958),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杨凌示范区工商贸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清单.docx